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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友學校」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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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律法篇〉舊約的「詩篇」
1. 【信仰篇】論悔改的心
2. 【信仰篇】亞伯的獻祭
3. 【信仰篇】所以你們要去
4. 【信仰篇】論完全人
5. 【信仰篇】論信仰
6. 【信仰篇】信的行為
7. 【信仰篇】不要另立根基
8. 〔天國篇〕進天國的道理
9. 〔天國篇〕財主的啟示
10. 〔天國篇〕基督徒的迫害
11. 〔天國篇〕基督徒的義
12. 〔天國篇〕富有人進天國
13. 〔天國篇〕天國的小子
14. 〔天國篇〕第三層天
15. 《教會篇》最大的神蹟
16. 《教會篇》做主門徒的信條
17. 《教會篇》初代的教會
18. 《教會篇》教會的執事
19. 《教會篇》終身原諒
20. 《教會篇》無愛的世代
21. 《教會篇》同得擄物
22. {傳教篇}十字架的道理
23. {傳教篇}太初有道
25. {傳教篇}慾望之果
26. {傳教篇}傳福音的秘訣
27. {傳教篇}起初的愛心
28. {傳教篇}約伯的啟示
29. 【禱告篇】主訓人的禱告
30. 【禱告篇】主的禁食
31. 【禱告篇】與上帝同在
32. 【禱告篇】等候勝利
33. 【禱告篇】論禱告
34. 【禱告篇】再論禱告
35. 【禱告篇】也論方言
36. 〈律法篇〉律法的成全
37. 〈律法篇〉兩條誡命
38. 〈律法篇〉把最好的給人
39. 〈律法篇〉常與窮人同在
40. 〈律法篇〉舊約的「詩篇」
41. 〈律法篇〉舊約與新約
42. 〈律法篇〉十誡的律法地位
43. 【附錄】舊約律法中的「十戒」及「愛人如己」條文:
45. 〔其他收錄〕耶穌的榜「樣」
47. 〔其他收錄〕不後悔的上帝
49. 〔其他收錄〕中國人的祖先
42. 〈律法篇〉十誡的律法地位
恩友學校 ====
許多人信了 主耶穌後,就會被教導要讀聖經, 但對於聖經中的新約與舊約,孰重孰輕,許多人都以為只要記載在聖經裡的,當然都一樣重要。 因此,經常以舊約的律法,做為教會遵守的道理,並且以效法舊約的行為成為教導。
事實上,這種似是而非的道理,已成為目前許多基督徒,所以成為法利賽人的原因。 不錯,聖經上雖有舊約和新約,但這兩個上帝與人所立的約是有所不同的。
上帝為了讓人明白新舊約的不同,所以不厭其煩,透過
希伯來書
的作者,一再闡述新舊約間的不同。
希伯來書
八章6.、7.節就說:
「如今 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中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又說: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換言之,就是因舊約有瑕疵,所以上帝才會重新與人簽立新約。 那麼到底舊約的瑕疵又是什麼呢?
希伯來書
八章8.、9.節接著又說: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
以色列
家和
猶太
家另立新約。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
埃及
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
以色列
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裡,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
原來舊約的瑕疵,乃是
以色列
民,無法將上帝的律法,
「放在他們的心裡,寫在他們的心上」
。 而光靠肉體律法的約束,他們又不能恆心持守。 為了詳細說明舊約律法的瑕疵,
希伯來書
就以舊約做禮拜的事為例子說明。 希伯來書八章5.節說: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正如
摩西
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
『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
既然舊約禮拜的事,僅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象徵性而已。
當然所獻的供物,不管是山羊和牛犢的血,都不能叫人一次潔淨。
希伯來書
九章9.~10節說: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 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 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也就是說,不只舊約供奉的事,只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相同的,供奉的本質,也是一樣,叫我們做禮拜或獻縫的人,不只不能放遠除罪,得以「完全」。 就連律法的事,也儺屬於肉體的條例。 這些都不能使上帝的律法
「放在心裡,寫在心上」
。
誠如
希伯來書
十章1.~4.節所說: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 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早已止住了麼。 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覺得有罪了。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因為律法僅能做為代表性的除罪。 所以上帝才會要我們每年獻祭。 使人內心想起罪來,這樣人的良心才能每年被潔淨。 而這樣的軟弱,即使是舊約中的大祭司也不例外。
希伯來書
九章25節,就說這大祭司,仍要為自己的罪
「多次將自己獻上,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
但到新約,在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就不同了。
希伯來書
九章11、12節說: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 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23節又說:
「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 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乃是進入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 神的面前。」
希伯來書
十章12~16節又說:
「但基督獻上一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為他的腳凳。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 因為他既已說過,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
以後就說,
『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讀到這裡,有人不免要問,在舊約上帝既說過: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
豈不是只要將舊約中律法的事,牢記在心裡就可以了嗎? 事實上,說樣樣話的人,就是不懂「成全」律法的道理。
羅馬書
七章1.~3.節,曾論到律法的事,說: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大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 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丈夫的律法。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追於別人,便叫淫婦。 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原來律法管人,是針對肉體,是人活著的時候; 其功用,就像丈夫對女人的作用,在世上現實的體制下,可因丈夫的存在與否,而加變動。 所以律法並非是除罪用的。 就像丈夫死了,若是歸於別人,就不算淫婦。 這樣說來,律法的作用又是什麼呢。
羅馬書
七章7.節說: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 律法是罪麼。 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非律法說,
『不可貪心。』
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由於律法乃是管束肉體,使人認罪的。 難道說,我們活在新約,主 耶穌恩典下的人,仍受律法的拘束麼,斷乎不是。 所以
羅馬書
第七章第5.~6.節,又說: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 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現今就脫離了律法。 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這樣說來,主 耶穌來到世上,既是教導我們脫離律法上的事。 為何 主耶穌又說,
「我與他們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
呢。
原來地上既是天上的影像,而天上並沒有犯罪的事。 因此,地上的律法,都要因著 主耶穌來到世上,都要被成全了。
馬太福音
五章17、18節,主 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而如何做到律法成全呢,主 耶穌在
馬太福音
第五到七章,有一連串的教導, 除了要人實際了解律法成全的道理外,更要我們實際去遵行。 像
馬太福音
五章48節所說,要我們做到「完全」的地步。 主說:
「所以你們要完,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而天父既是聖潔的、完全的, 又豈還要上帝的兒女,按著肉體去遵守這些舊約的律法, 好像犯罪的人般,受律法管束麼。
其實不是,因 主耶穌的律法,與舊約的律法不同。 主耶穌的律法是成全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
約翰一書
四章7.~8.節,
約翰
曾說: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而 主耶穌也說「愛」就是律法的總綱。 主 耶穌曾利用有位律法師試探主的機會,教導我們認識律法的總綱。
馬太福音
二十二章34~41節說:
「法利賽人聽見 耶穌堵住了
撒都該人
的口,他們就聚集。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
保羅
也在
羅馬書
十三章8.~10節中,教導我們
「愛就完全了律法」
。 他說:
「凡事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楚, 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愛不是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所以 主耶穌要將
「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
所指的就是 主耶穌對我們「愛」。 這是與舊約的律法,完全不相同的。
如果這些約的律法今日還存在,那麼不只我們這些外邦人,至今無法因 主耶穌的愛得救。 就是 主耶穌,也都不得為祭司,代替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成為我們的救贖和盼望。 像
希伯來書
第八章第4.節說:
「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己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所以我們這新約恩典時代的基督徒,就應如
希伯來書
六章1.~3.節所說的: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靠著 主耶穌的教導,成為完全的人。
而不必在信靠 主耶穌之外再立根基,這些根基
「就如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因為這些事,上帝早己應許在我們信靠 主耶穌這件事裡面了。 所以聖經接著又說:
「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就是這個道理。
可見舊約的瑕疵,在新約中上帝都以 主耶穌的愛來代替了。 而新舊難以融和,主 耶穌在
馬可福音
二章21~22節,親自教導我們說:
「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 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 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 惟有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就因新舊約有如此的不同,所以
希伯來書
八章13節,才會如此結論說:
「既說新約。就以舊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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